随着我国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模式的多元化,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共同构成了日常消费的主体。工商行政管理、食品监管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整合,对保障这两类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概念入手,探讨当前监管体制下工商、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挑战与创新路径。
一、概念厘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其特点是标准化、品牌化,标签上需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或计件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散装食品种类繁多,如米面粮油、干货、糖果、熟食等,因其价格灵活、购买量自由,在农贸市场和中小超市中占比很大。两类食品在流通环节往往同店兼营,给监管带来交叉性难题。
二、工商、食品和市场监管的职能整合与协同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职能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统一监管。对于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监管重点体现在:
- 主体准入与登记:工商登记要求食品经营者取得相应许可,预包装食品销售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散装食品销售需单独标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两者兼营则需同时取得。
- 日常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对进货查验、储存条件、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开展检查。预包装食品重点查标签合规性、保质期;散装食品重点查防尘防蝇设施、容器清洁、标签公示(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
- 抽检与风险监测:对预包装食品实行出厂检验与市场抽检相结合;对散装食品则提高抽检频次,重点关注微生物超标、添加剂滥用等问题。
- 广告与商标监管:工商职能下的广告监管、商标保护,打击虚假宣传、冒充品牌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监管难点
- 标签与信息不对称:预包装食品标签可溯源性较强,但散装食品常缺少完整标签,消费者难以获取生产信息。兼营时易出现预包装拆包后以散装形式销售的现象,造成监管盲区。
- 储存与交叉污染:两类食品储存条件不同,预包装需避光防潮,散装需防虫防鼠。若混放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 职责衔接与执法取证:机构整合后,基层监管所人员有限,业务交叉广,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对于拆包销售、分装销售等行为,取证定性有一定困难。
- 经营者责任落实不足:部分中小经营者进货台账不全,对散装食品标识制度执行敷衍,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四、强化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严格许可与分类管理: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明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等细项。对兼营者现场核查时应同时检查两类设施,防止以预包装条件掩盖散装风险。
- 推行“一票通”与追溯体系:统一进货台账格式,鼓励采用电子追溯,记录预包装和散装食品来源、数量、日期,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针对拆零销售,要求保留原包装信息或设立公示牌明示。
- 强化标签与公示规范:散装食品容器上应粘贴规范标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联系方式);裸装食品需有防尘遮盖,禁止消费者直接触摸。对预包装食品拆包销售的,视同散装管理并要求对应标签。
- 加强培训与主体责任:定期对商超、农贸市场管理者及从业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知识。推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完善自查机制。
- 智慧监管与社会共治: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等平台,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风险高的散装熟食、面制品加大频次。畅通投诉举报,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辨别能力。
- 加大抽检与执法力度:将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并重抽检,重点整治农村、城乡结合部售卖假冒伪劣、过期、非法添加等行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行刑衔接,形成震慑。
五、案例展望或趋势
越来越多的连锁超市开始推广“预包装化松散食品”,用独立包装称重代替传统散装,既保留灵活性又提升了安全性。而农贸市场摊位则引入智慧电子秤打印个性化标签。未来监管将向“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演变,依托大数据分析,实现从许可证信息到抽检结果的全景画像。
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的长久并存,既是消费习惯的反映,也是食品工业多样化发展的体现。工商、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整合,目的在于消除多头执法的弊端、提高全链条监管效能。对于两类食品,既要呵护便利性,也要守住安全线。唯有严格许可、标准管理、追溯闭环、培训强化、社会监督并举,方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